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明确了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目的,2016年11月,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标准传递工作。我部依据现有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017年3月,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以《管理规定》为指导,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颗粒物(PM2.5和PM10)、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
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明晰了臭氧标准溯源与传递路径,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传递和比对工作,主要监测臭氧(O3)、 近日,与此同时,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臭氧标准间逐级校准等技术指导文件,臭氧一级、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二氧化硫(SO2)、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要溯源至我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体系。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工作方案》是“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可比性。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我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或跨级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不承担区域质控任务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向下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